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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:校长办公室 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邮编:332007 电话:0792-8252595 E-Mail:yb1586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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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: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邮编:332007 电话:0792-82625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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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|
为贯彻执行江西省教育厅《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<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》,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,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有关信息,我们编制了《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。 一、主动公开 (一)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下述内容: 1.学校名称、办学地点、办学性质、办学宗旨、办学层次、办学规模,内部管理体制、机构设置、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; 2.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 3.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 4.各层次、类型学历教育招生、考试与录取规定,学籍管理,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;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; 5.专业设置、建设情况,课程与教学计划,实验实训室、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,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,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; 6.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; 7.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、专业技术职务等级,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,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; 8.收费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与投诉方式; 9.财务、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,学校经费来源、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,财政性资金、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,仪器设备、图书、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; 10.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、处置情况,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; 11.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,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; 12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。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(www.jvtc.jx.cn)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校指定办公场所进行查阅,查阅地点:校长办公室;开放时间: 工作日8:30-11:30;联系电话:0792-8252595。 (二)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,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。本校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。 (三)公开时限 本校网上公开的信息,除学校概况等信息长期留存外,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。超过留存期的信息,本校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校申请查阅。属于本校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,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。 二、依申请公开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。 (一)受理机构: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、办公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号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: 受理机构: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邮政编码:330007 联系电话:0792-8252595 传真号码:0792-8252594 受理时间:法定节假日除外。 (二)申请程序 1、提出申请:向本校提出申请的,填写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表附后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本校领取,也可以在本校网站下载电子版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: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。(2)通过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(3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当场提供申请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,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。 2、申请处理:本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对《申请表》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完备,可以当场受理的,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《登记回执》;对于要件不完备的,本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。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,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可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校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依法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单位的,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 (三)不予公开的信息 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予公开: 1.属于国家秘密的; 2.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 3.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 4.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 三、监督方式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。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。监督电话:0792-8262585 通信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邮政编码:332007 接待投诉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。 附: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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